根据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2010[22]号)《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11〕27号)等相关规定,图文中心拟处置一批设备,现将处置设备明细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1)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与图文中心联系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老师:65659,雷老师:669295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。
附件1 图书馆门禁报废明细
审核:雷水旺
图文中心
2023年12月12日